发布日期:2025-03-02 17:24:40 点击次数:
勐腊久久厅客服: 法院查明,程海、程洲兄弟从云南来杭州打工。2020年10月,兄弟俩在滨江某小区租下了相邻的两个房间。这原是一套两室两厅一厨一卫的房子,二房东孙叶把设备阳台和客厅的部分空间也改建成了卧室,隔断后分别租借。其中,由设备阳台改造的房间被租给了程海夫妻寓居。
李凤和程海共育有3个孩子,均未成年。其中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还有一个患有先天性脊髓栓系综合征,家里还有4个老人需要赡养。意外产生后,程海一家把二房东孙叶、业主吴珊、物业公司以及中介一同告上法院,要求补偿医疗费、丧葬费、逝世补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10余万元。
对于程海一方的建议,二房东孙叶并不认可。他辩称,当时的租房合同是自己跟程洲签的,自己与程海之间并没有租借联系,应该由程洲和业主承当职责。而业主吴珊是从父亲吴强手中承继获得房子产权,她表示,父亲生前将房子租借时,合同里虽然约好了孙叶有权装修,但并未授权改变房子布局,自己对房子被分隔租借也不知情。另外物业公司也觉得冤,“孙叶的改建我们是不知情的”。
考虑到李凤作为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站在床上探出身体暴晒衣物时应当能够预见到该行为是具有危险性的动作,但其不只未运用租借人配置的晾衣撑杆,反而站在靠窗的床上探出身体暴晒衣物,终究导致其坠楼身亡的结果产生,故其也应当自行承当部分丢失。
房子改建不该忽略寓居安全
现实中,有很多业主把房子租借给他人后,的确会存在被对方二次转租的状况。但房子在租借后,业主对所有房子仍然负有办理责任。即便自己不是直接租借人,租客产生意外时,业主也不能以简单一句“不知情”而革除职责。对物业来说,不论是业主还是租客,在其办理区域内出现违反有关治安、环保、装修装修等法律法规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阻止,并向有关行政办理部门报告。